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有关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8 号)安排,经学校推荐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遴选确定了山东省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6门、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3门、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0个,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41门(含全国行指委推荐参选国家项目课程)、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0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1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5个。现将建设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7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引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不断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进一步完善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推进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模式、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融合,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示范带动全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
二、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积极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不断丰富并推广共享课程思政优质资源,经常性地组织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要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引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三、各市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校、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要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和资源共享,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我厅将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管理。通过召开课程思政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各市、各校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及时展示和分享建设成果。对于未持续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教师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