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标准课时的含义
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给一个自然班授课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以一个课内学时为基准计算。不同类型的课,不同规模的班级,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课时。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体专职教师承担的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理论教学
1.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课内教学标准课时数(B)=完成计划内教学时数(J)×授课课程类别系数(K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K2)(B=J×K1×K2)(课程类别系数K1见表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K2见表2)
2.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说明
完成计划内教学时数,以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时数为依据,以教师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准计算。
3.教学工作量计算有关说明
(1)自然班是指人数在80人以内,单独开班授课的班级,课程类别系数以自然班为基准列出(见表2)。
(2)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包含备课、讲课、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
(3)重复课指一名教师连续承担两个以上班级的同一门课程,自所承担的第2个自然班起乘以重复课系数。
(4)非教师岗教师因教学需要担任授课任务者,其标准工作量乘以1的系数。
(二)实践教学
1.实训(实验)课教学
实训(实验)课教学任务包括备课、讲解、实训(实验)引导、批改实训(实验)报告、实训(实验)考核及成绩评定等。
(1)实训(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训(实验)课工作量=完成计划内教学时数×实训(实验)课程类型系数×班级规模系数。
(2)班级规模系数标准与理论课程相同。
2.集中实践环节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引导教师工作量按16学时/周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引导、答辩
该项工作量包括选题、开题、引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教师引导1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为10标准课时。
(三)其他工作
1.学科技能竞赛
专职教师引导参赛队伍获得奖项,学校以参赛队为单位对引导教师进行奖励。A类学科技能竞赛,引导教师工作量按40课时/人计算;B类学科技能竞赛,引导教师工作量按20课时/人计算;C类学科技能竞赛,引导教师工作量按10课时/人计算。引导教师的工作量可重复统计。
2.其他工作量核算
其他教学工作,如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引导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应事先将工作计划报教务处批准或备案。由本人填写《完美(中国)体育官方网站-365WM SPORTS教学工作量核定申请表》,由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其他教学工作量的核定,以劳动量付出为依据,以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为参照,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禁止虚假申报。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说明,原《完美(中国)体育官方网站-365WM SPORTS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政教〔2015〕37号)废止。
附件1:表1、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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