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教育学院举办“创业税收政策”讲座 | 2017-05-20 00:00:00 | 
2017年5月19日,安徽理工大学电信学院副院长姜军应邀来我校人文教育学院为人文师生作创业税收政策主题讲座。院长王英同志,辅导员王亮,袁振等以及学生代表聆听了本次讲座。
税收政策: 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 (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 (个别行业除外)、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 (商业零售企业除外)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减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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